濟南社保服務網(www.023jieyi.com)12月26日訊,為進一步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提高社會保險基金共濟能力,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改革,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山西省晉中市、遼寧省沈陽市、江蘇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東省威海市、河南省鄭州市、湖南省岳陽市、廣東省珠海市、重慶市、四川省內江市、云南省昆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六條關于生育保險基金單獨建賬、核算以及編制預算的規定(目錄附后),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試點方案由國務院作出安排,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本決定實施期限為二年。
國務院及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并就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報告。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定;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本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生育保險小知識: 我國生育保險的現狀是實行兩種制度并存: 第一種是由女職工所在單位負擔生育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和生育醫療費。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二種是生育社會保險。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支出情況等確定,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不繳費。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以及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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