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最低繳費標準: 記者從濟南市人社局獲悉,2014年度濟南市法人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376元/月,比2013年度上漲503元。為此,根據《社會保險法》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濟南市2015社保繳費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也由2624元調整為2626元,上限調整為13128元。 據了解,社會保險繳費按工資總額核定繳費基數。參保職工應發工資低于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于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濟南2014年社平工資為4376元,為此,4376元×60%=2626元,即調整后的社保繳費下限;而4376元× 300%=13128元,即為社保繳費上限。”濟南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另外,對于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和無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7月1日起新繳費基數執行后,繳納社會保險的費用將有所增加。“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每月最低繳納額調整為525.2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5.5%比例+8元大額醫療救助金+10元醫療門診統籌金)的,每月最低繳納783.88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繳納962.8元。”濟南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稱。 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5年度我市法人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376元/月,2015社保繳費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626元,上限調整為13128元。 據介紹,社會保險繳費按工資總額核定繳費基數。參保職工應發工資低于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于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新繳費基數執行后,我市各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申報繳費基數下限由2324元調整到 2626元,如參保單位工資發放未超過社保繳費下限的,應按新公布的繳費下限申報。參保單位申報后應根據申報結果,在繳費結算賬戶中足額存款。逾期申報、逾期扣款未成功的,應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柜臺繳費。
根據相關文件,靈活就業人員和無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在繳費申報時,可結合本人實際收入情況,在月繳費基數下限(2626元)至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4376元)之間申報繳費基數。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每月最低繳納額調整為525.2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 5.5%比例+8元大額醫療救助金+10元醫療門診統籌金)的,每月最低繳納783.88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繳納962.8元。 社保繳費基數是如何規定的? 社會保險繳費按工資總額核定繳費基數。參保職工應發工資低于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于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對個體繳費參保人繳費基數有何規定? 可結合本人實際收入情況,在月繳費基數下限(2626元)至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376元)之間申報繳費基數。此外,上述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上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個體繳費間斷有何影響? 靈活就業人員自欠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次月起,統籌基金暫停支付其醫療費用。連續欠費不足6個月的,自補足欠費和滯納金的次月起恢復享受待遇;連續欠費6個月以上的,自重新繳費的第7個月起享受待遇。 企業出錢讓職工個人繳社保合規嗎? 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目前只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而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險,企業為少繳納社保費,出錢讓職工按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這樣做違規。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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