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www.023jieyi.com)12月28日訊,政策實行之初,當地社保部門發的傳單上稱女性退休年齡為50周歲。 2006年發放的宣傳單上女性退休年齡為55周歲。但這一政策變動未能及時通知到受影響參保人員。2年過去了,52歲的王麗嵐一直被同一個問題困擾:究竟多少歲可以算“退休”? 2000年,唐山個體戶王麗嵐,通過當地人社部門散發的宣傳材料,第一次接觸到了“居民養老保險”。那份宣傳材料宣稱,無工作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只要達到50歲法定退休年齡,并且連續繳費滿15年,也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在參保滿15年后,王麗嵐卻發現,宣傳材料中的“待遇”并沒有到來,她被告知,由于“政策變動”,退休年齡被延至55周歲。
對此,河北省及唐山當地人社部門昨日均表示,制作宣傳材料時,女性個體人員退休年齡尚無具體規定,人社部門參照“女工人”50周歲退休標準制定。此后政策變動,加上溝通不暢,導致眾多參保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延遲退休”。 人社部門街頭“鼓勵參保” 王麗嵐記得,自己第一次聽說“養老保險”,是在2000年。那一年,36歲的王麗嵐,在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做水果生意,是一名個體戶。 2000年初起,唐山的街頭巷尾,出現了不少自稱“人社部門工作人員”的人,在菜場、集市這些個體戶扎堆的區域發送傳單,號召大家“參保”。 據看到,這份名為《古冶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政策宣傳》的材料,由唐山市古冶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古冶區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聯合發布,推介個體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并詳細介紹了參保手續、月繳費額和退休條件、待遇。 在“退休條件”一欄中,勞動者“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并且連續繳費滿15周年,即可申請退休。而關于“法定退休年齡”,這一宣傳材料表述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 宣傳材料開頭一句“您想和國有、集體企業職工一樣享受退休待遇嗎?”讓王麗嵐有些動心。她算了一筆賬,自己時年36周歲,連續參保15年,到51周歲時,便可獲得養老金。 王麗嵐告訴新京報記者,她一次性繳納了1999年和2000年的養老保險費用共計1872元,此后,這項費用逐年遞增。到2013年,也就是王麗嵐參保至第15年時,每年的保費已經升至4700多元。 連續繳費15年后,到了2014年,王麗嵐卻并未收到養老金。為此,她向唐山市古冶區人社部門咨詢,卻被告知,自己被“延遲退休”了。 退休年齡后延五年 與王麗嵐遭遇類似的,還有不少人。私人診所業主李娟(化名)稱,當初參保時,人社部門工作人員承諾,其將與職工享受同等養老保險待遇,并收到養老保險手冊。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她,到50周歲時,可以順利“退休”,并收到養老金。 同樣,李娟的養老金,也遲遲沒有到來。 唐山市古冶區人社局在2006年發布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材料中,參保手續、繳費金額與前述材料基本無出入,而在退休條件一欄中,女性退休年齡則出現了變化。 據看到,這份材料中注明,除原國有、集體企業中的女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以本人身份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齡達到50周歲以上,可經本人申請,以“女工人”身份退休。 按照這一表述,眾多像王麗嵐一樣,從未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的“無單位人員”,只能在年滿55周歲后獲得養老金。 唐山市古冶區人社局一名工作人員稱,1998年起,河北省擴大養老保險參保比例,各地人社部門均有任務指標,因此組織了推廣。 據唐山市人社局個體科一名工作人員稱,2000年左右時,國家層面對于個體戶等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尚無明確標準。1998年河北出臺規定,制定了“女工人50周歲退休”的標準,個體戶等靈活就業人員參考了這一標準。在2001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將這一年齡明確為55周歲,河北直到2006年才出臺細則明確。 上述工作人員稱,由于登記號碼無法聯系等原因,人社部門沒有來得及對這部分參保人員一一通知,僅在官網掛出文件通知,因此導致大量參保者“不知情”的狀況出現。 追問 為何退休年齡被延遲? 此前無固定標準,2006年河北省才發文明確 1998年4月6日,原河北省勞動廳印發《〈河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冀勞(1998)47號,將職工退休年齡表述為“男60周歲,女干部、女職員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唐山市古冶區人社局工作人員稱,當年在具體執行時,將女性個體勞動者比照“女工人”,制定了50周歲的退休條件。而到2001年時,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女性靈活就業年齡明確為55周歲。 據了解到,2002年至2005年間,陸續有參保人員收到的宣傳材料顯示,女性個體戶退休年齡仍被標注為50周歲。對此,前述工作人員解釋稱,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上述文件僅為“原則性、框架性”,具體執行以河北省發文為準。 直到2006年,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冀政[2006]67號《關于印發河北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將“從事個體經營和靈活就業的女參保人員”的退休年齡,明確為“年滿55周歲時方可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基于此,2006年起當地人社部門下發的宣傳材料,修改了退休條件一項。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唐山市古冶區人社局社保科負責人承認,“宣傳單做得不嚴密”。 為何未設置“過渡政策”? 河北省人社廳工作人員稱或與整個社保資金狀況及國家政策相關 河北省人社廳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員介紹,河北省推廣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始于1998年左右,到2001年時,盡管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于退休年齡已經有框架性表述,但由于當時還未有繳納滿15年者,這一政策變動還未產生影響,因此河北省層面出現一段“空白期”。直到2006年,河北省發布的實施意見中,才加以明確。 這名工作人員同時坦言,在這一問題上,河北省針對2006年之前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缺乏過渡政策”。“如果能劃分一個時間段,對2006年之前和之后的,按照新人新政策,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實施,就不會有現在的情況。” 這樣的過渡政策為何沒有出臺?前述工作人員稱,或與整個社保資金狀況及國家政策相關。 唐山市人社局個體科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前后宣傳材料的出入,系因政策變動。目前,國家及河北省層面已經有明確的文件表述,這一退休年齡短時間內不會再修改。上述工作人員稱,對于連續繳費已滿15年的參保者,已經達到申領養老金條件中對于參保年限下限的規定,因此可以停止繳費,年滿55周歲后申領。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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