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訊,20日前,太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擬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其中,在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合規醫療費用擬報銷85%。 此前,省政府明確,我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整合,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此次省人社廳征求意見稿明確,我省城鄉居民醫保擬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實行年繳費制度,原則上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為城鄉居民下年度參保繳費期。
同時,我省擬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待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以醫療機構級別分類,確定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其中,三級甲等醫院(一類收費標準):省內省、市級醫院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60%;省外醫院起付線1500元,報銷比例55%。三級乙等及以下醫院(二類收費標準):縣級醫院起付線400元,報銷比例75%;省、市級醫院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70%。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三類收費標準):起付線100元,報銷比例85%。 同時擬規定,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不低于7萬元;參保人員在省內協議定點醫療機構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設起付標準。征求意見稿還擬規定,參保人員因患大病發生高額的住院或門診大額疾病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醫保按規定報銷后,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規定報銷,年度內最高報銷限額提高到40萬元;對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起付標準降低到5000元,支付比例提高2%—3%。 我省還擬將22類重特大疾病納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保障范圍,并將原新農合門診慢性病與原城鎮居民門診大額疾病進行調整,統一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額疾病保障范圍,由統籌基金按規定報銷。 我省還擬將國家明確規定的醫療康復項目包括因病致殘的參保人員進行相對應運動療法、偏癱肢體綜合訓練等29項,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報銷范圍。根據征求意見稿,我省有條件的統籌地區2017年可先行統一醫保待遇支付標準,2018年全省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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