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10月14日訊,從海南省社保局獲悉,2012年至2014年退役到海南省的軍人,仍有2484人未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2011年前(含2011年)退伍的軍人不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據省社保局稱,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及時辦理轉移,或將影響到退役軍人日后養老金的領取。因此提醒未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的退役軍人盡快到落戶地社保局辦理。 尚有部分退役軍人未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 據了解,國家多部委于2012年聯合下發通知,2012年以后,退役軍人落戶到地方,需到落戶地社保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也就是說,2012年至2014年間退役的軍人,除了退役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自主擇業的、退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退役時因傷殘由國家供養終身這四種情況外,其他類型退役軍人均需到落戶地社保局辦理社保關系的轉移接續手續。 據省社保局統計數據顯示,全省2012年至2014年退役軍人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者共有7757人,目前已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人數5273人,還有2484人仍未辦結。
需提供相關證件到落戶地社保局查詢辦理 據了解,退役軍人到落戶地社保局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時,需提供《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銀行代理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受理回執以及退伍證、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 同時,對于已經遞交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材料的退役軍人,社保局在核查時發現仍存在一些問題,如提供轉移接續的材料不齊全,部隊聯系電話聯系不上,轉移信息表中的一些基本信息和明細不符,銀行匯款單上資金附言信息不清楚,有的只有金額,無退役人員姓名等等。 據省社保局保險關系處相關負責人稱,不及時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在短時間內雖沒有太大影響,但是到退休時便會出現很多麻煩,會影響到養老金的計發。 因此,海南省社保局提醒:2012至2014年退役到我省的軍人,及時到落戶地社保局認真查實自己的社保關系是否存在以上問題,未辦理者需盡快辦理,辦理完的核實社保記錄與服役年限是否一致,以免影響日后養老待遇的領取。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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