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保服務網10月10日訊,2016張家口養老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養老金十二連漲。日前,記者從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相關規定,我市將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增加幅度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7%,高于全國0.2個百分點。這是2005年以來我市企業退休人員連續第12次調整基本養老金。 據了解,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是在當前經濟壓力加大、宏觀經濟形勢更加復雜多變、改革發展任務更加繁重的大環境下,給退休人員辦的又一件民生實事。此次養老金調整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充分體現了制度公平、規則公平和社會公平。 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采取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合理確定了調整辦法和具體標準,并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具體調整辦法和標準為: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職人員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15年12月按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全省同類人員2015年12月月平均基本養老金(規范后的統籌項目標準)的4%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傾斜。年齡70周歲至年滿74周歲的,75周歲至年滿79周歲的,80周歲以上分三個年齡段,分別增加30元、40元、50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繼續按照去年辦法傾斜。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對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并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增資額達不到157元的補足到157元。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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