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這個問題,首先我需要說明一點的是作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如果說你到達法定退休年齡,60歲之前不具備15年的累積繳費年限,那么又想要直接在60歲的年齡階段辦理退休,唯一的選擇就是可以將,自己的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成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然后是可以一次性補交完成15年的費用直接可以辦理退休,享受居民養老金的待遇。
但是我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雖然說你可以這樣做,但是我們的居民養老金和職工養老金的待遇是有很大的差距。養老金第一是完全不一樣的。簡單來說,我們的居民養老金一般,絕大多數地區退休的人群,都很難超過500元每個月的退休金待遇。但是我們的職工養老金。你就算是按照最低繳費年限,15年來繳納自己的養老保險,同時選擇最低繳費標準60%來交納自己的養老保險,那么依然是可以獲得800元到1000元左右,這樣的一個退休金待遇,所以說二者之間是有一個很明顯的差距。
我們如果真的是,在法定退休年齡階段不足15年的累積繳費年限,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選擇延遲退休,因為延遲退休以后你就可以進行逐年繳費逐年交費,當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就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職工養老金的待遇,而職工養老金的待遇要遠遠高于我們居民養老金的待遇,這對于我們自身來說是有好處的,所以沒有必要轉移成立居民養老金,不但是自己的養老金變少了,而且在每一年養老金增加的過程中,二者之間還會形成一個較大的差距,對自己來說是非常不劃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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