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頓飯蒸多少個饅頭,員工食堂的主廚與幫廚發生矛盾,大打出手后致主廚右手被砍成輕傷,事后幫廚曾某被判故意傷害罪成立,判處拘役5個月。而后,主廚又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并獲得支持。 勞動者在管理過程中受到暴力傷害,算工傷嗎?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與同事發生爭執,身體受到傷害算工傷嗎?這起發生在上海閔行區“工傷認定案”在業內引起爭議。法律界人士認為,有關部門應對工傷認定的爭議問題作明確的闡述,規范處理標準,指導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實踐。 打架遭砍被認定為工傷于某和曾某都是上海雅逸建筑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的雇員,分別在公司員工食堂擔任主廚與幫廚工作。去年7月8日中午,于某與曾某為蒸饅頭的數量多少意見不同,發生爭吵,后又上升到了肢體沖突。于某先用水勺擊打曾某臉部,而曾某氣勢更兇,拿著刀將于某砍成輕傷。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曾某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其拘役5個月。今年3月5日,于某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人保局認定于某為工傷。 公司不服人保局對于某的工傷認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遭敗訴。一審判決認為:事發當日,于某“要求曾某多蒸饅頭遭拒與曾某發生爭執,后被曾某砍傷,起始原因系為履行工作職責”,并認定于某受傷與其履行工作職責具有一定因果關系。因此,維持人保局作出的認定工傷決定。然而,公司仍然不服并表示,他們將向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公司的代理人汪某認為,無論是人保局的工傷認定,還是法院的一審,都忽略了“于某先動手”這個關鍵點。 公司人事部負責人陳小姐坦言:“如果我們承認是工傷,那么今后是否只要是發生在公司的打架斗毆,只要打人的兇器是公司的,都算是工傷嗎?起因是不是為工作都是人為界定的。” “工傷碰瓷”是否難防范 整個事件“誰先動手”最受關注。人保局的相關人士明確表示,“該案的確是于某先動的手,但這一點并不影響對于他的工傷認定”。據參與調查的工程師介紹,雖然是于某先用水勺打了曾某,但是這個行為可以被理解為是帶著催促的意味,于某“打人”這個動作并非以打傷人為目的和出發點的。但相反,曾某則是在平日宿怨的激化下,將于某砍傷的。所以,于某是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到暴力傷害。“工傷的認定不在于當事人究竟有沒有過失,而在于其有沒有受到傷害”。 人保局的專家還表示,這起暴力傷害造成了于某十級傷殘,同時由于違反企業的內部管理條例,他又處于失業狀態是弱者。從這個角度出發,對于他的工傷認定是從寬處理的。“企業有異議,是因為他們抓住的都是事情發生過程中的細節問題,而作為政府來說,是從整體、全局上來考量、判定的”。 而多數受訪專業人士對此案有著不同的看法。浦東新區人社局工傷認定窗口的相關專家表示,如果在一個特定場合下,下屬不服從上級安排,與主管發生爭執,并且暴力相向,那么這種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但此案很難將于某先動手的行為解釋為是出于履行工作職責,這兩者間沒有必然聯系。相反,把兩人之間的沖突看作是打架更為合適”。 政法學院教授、法學會副秘書長表示,如果最終認定當事人是工傷,對于企業來說是個不小的打擊。“只要當事人有這個意向,‘工傷事故’是可以人為制造出來的,也就是‘碰瓷’。因為,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為了工作,這3個要素都是可以'做'出來的”。 (文章來源:濟南社保代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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