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中心與建委信息共享,對情節嚴重者暫停網簽
11月21日,濟南出臺樓市監管新政,要求房地產企業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開發商辦理公積金貸款樓盤準入后,才可開通網簽;對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樓盤,將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或被暫停網簽。
先辦公積金貸款樓盤準入,才能開通網簽系統。
21日下午,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布《關于支持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有關事項的通知》,嚴禁房企拒絕公積金貸款。《通知》稱,近期,少數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住房時阻撓或拒絕購房人選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增加了購房人購房成本,損害了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惠的合法權益,干擾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順利實施。
《通知》發布之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品房開發建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住房時,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辦理具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受委托資格的商業銀行按揭貸款樓盤準入后,應在10日內到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樓盤準入。待公積金中心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公積金貸款按揭樓盤準入信息提供給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后,方可開通該樓盤項目網上簽約系統。
今年樓市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的情況比較常見。“這種行為由于是市場行為,一直沒有明確認定其違規,所以在法律上是灰色地帶。”知情人士表示。而此次濟南新政,則明確這一行為違規。
據了解,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建立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信息共享機制,兩個部門聯合,是一大突破。“公積金中心沒有行政執法權,對開發商也沒有管理權,因此雖然收到很多投訴,但是沒有辦法制約開發商。這次新政發布后,公積金中心與建委聯合,定期溝通,可以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表示。
使用附加條件變相拒絕,也被嚴格禁止。
《通知》強調,開發商銷售商品住房時,應當充分尊重購房人選擇購房貸款方式的權利,不得阻撓或拒絕購房人選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應當配合提供辦理公積金貸款過程中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有關項目資料及企業資料。
有的開發商使用附加條件,變相拒絕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通知》中也嚴禁這種行為。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提高房屋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或與商業貸款購房存在價格差異等任何形式增加購房限制條件或附加其他條件。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協調、督促各住房公積金貸款受委托銀行加強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作,提高貸款審批、發放效率,共同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統籌協調、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職工剛需購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及時到位。
同時,相關部門還將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損害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經查實存在阻止或變相阻止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予以通報,不良行為記入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對情節嚴重的,暫停其項目的網上簽約。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或阻撓購房人選擇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可向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反映。投訴電話:12329。
(文章編輯:濟南公積金代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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